10月11日,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治理局高新分辨局向蓝星东大宣告了《公示证明》,公司被评为山东省2014-2015年度“守合同沉信誉”企业。
“守合同沉信誉”企业评比是山东省工商行政治理局对省内企业和品牌的经营状态、社会影响力、合同信誉治理系统、社会诺言等方面进行的综合测评,其称号颁布是市场对企业充分认可的标志。蓝星东大自成立以来,一向保有此项荣誉。
积年来,蓝星东大高度器沉企业诚信系统建设,始终对峙以诚信建设为基础,成立了美满的诚信治理造度,并将其深刻贯彻落实到公司出产经营全过程。自觉遵守司法律规,成立健全守合同沉信誉机造,不休美满合同治理造度,明确各部门、各岗位的合同治理职责,并通过规范合同审批治理提升公司的出产经营治理水平。公司以“让客户中意、受社会尊沉、使员工高慢”的经营理想、合律例范的经营资质、持续创新的品牌优势以及国内同业业辅导者能力,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美。
持续维持“守合同沉信誉”企业荣誉,对于提高企业诚信度、设置优良形象、加强市场竞争力有着积极深远影响。蓝星东大将进一步加强企业诚信系统建设,持续擦亮公司诚信经营社会品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