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网上公示,国度工商行政治理总局日前正式为长沙院宣告了2014-2015年度“守合同沉信誉企业”公示证明和奖牌。这是长沙院自2010-2011年被评为全国“守合同沉信誉企业” 以来,陆续第6年获此殊荣。
“守合同沉信誉”公示活动是当局对企业信誉的综合评价活动,企业需陆续5年以上获评省级“守合同沉信誉企业”,且在经营、信誉和合同治理方面获得优异成就,方可进行申报。出格优良且诺言度高或驰名品牌的企业可适当放宽年限。
一向以来,长沙院始终遵守诚折服务理想,对峙以诚守信、以信立誉的准则,着力加强信誉机构和造度建设,健全治理造度,规范治理行为,依法经营,设置了优良的诺言和形象,深受社会及同业好评。
这次再获全国“守合同沉信誉企业”称号,是各级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对长沙院持久对峙诚信守法经营的注定。在今后的发展中,长沙院将再接再严,高度器沉企业诚信系统建设,进一步提升资质等级,拓宽市场空间,持续提升企业合同信誉的治理档次和水平,不休加强企业主题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。